一、沿海各鄉鎮屬於嘉南大圳灌?區,排洩雨水的大小排水溝,由嘉南農田水利會開設並管理,但自本省光復後,從未疏濬,以致岸崩堤塌,溝渠淤積,發生排水不良的現象,農民有鑑於此,要求水利會疏浚,迄未付諸實現,今年又發生災害了;二、負責灌?雲林縣沿海地區三萬餘公頃農田的嘉南大圳,因濁水溪水源不足,雖開鑿地下水深井補充,自四十九年六月一日將「三年輪作」制度改為「三年二作」後,每年在二期水稻栽培期間發生嚴重水荒,不但在插秧時無水插秧,發育期間,水圳經常涓滴不流,到水稻開花結穗時,也鬧水荒,影響稻谷生產,這種情形已連續十年了,農民損失確為嚴重;三、雲林縣沿海地區農田,天晴時就亢旱,下雨即排水不良而浸淹,在秋冬季,又有?烈的季節風為害,影響生產,使數月辛勞及投資全部化為烏有;四、雲林縣近入海地區的農業,年年發生災害,農村經濟因而受到破壞,加上農戶耕作面積狹小,農民所生產的農產物的價格低於國際市價及國內其他物價甚多,以致農耕甚不合算,農村面臨破產危機,必須早日獲得合理改善,特提改進意見:1.疏浚大小排水溝,其經費由政府負擔一半,由糖廠負擔四分之一,農民負擔四分之一,其農民負擔部份以發動義務勞動之工資相抵;2.嘉南水利會濁水系統輪灌區,因其區域過大而水源不足,故時常發生水荒,尤其水路之末梢部份水源更不安定,這些地區的農田要他們一定種植稻榖是不合理的,應由農民自由決定是否接受灌?,種植水稻,使之減少給水面積,俾利灌?區域有足?的水量,始不再有顧此失彼的情事;3.實施農業生產保險,實施農耕合理的利潤及收益制度,以增加農民的所得,而利糧食增產,與農村社會的安定;4.儘速培植及補足耕地防風林及海岸林,以防止冬期季節風浸襲,而保護農作物的生長;5.獎勵農村副業,發展手工藝業,增加農村的收入。